
若望福音10:31-42
「父在我內,我在父內」
凡是能引導我們超越自我的生活與行動,皆可稱為靈修。反之,許多被稱為「靈修」的事,若以錯誤方式實踐,反而更會讓我們越發自我中心。
持家或許令人疲憊不堪,似乎無暇進行特定的「靈修操練」,但這種生活本質上就是「以他人為中心」。這是默觀的絕佳預備。相反,隱修生活雖給予我們祈禱的時間,卻但也可能讓人陷於膚淺的不滿,不斷重複徒勞無益的思想與行為循環。然而,它同樣能成為服務世界的絕佳預備。
我們之所以被「以他人為中心」的選擇吸引,是因為渴望關係與連結 — 這兩者加起來讓我們體驗到生命的意義。婚姻、家庭、友誼、團體、服務都是學習關注他人的途徑。然而,我們會很快意識到,以他人為中心難以實踐,更難持續。但我們也意識到,當學習這樣生活時,自己會變得更良善、更自由、對愛的容納也更寬廣。於是我們明白,靈修之路是一項工程,更確切地說,是一項愛的工程。
我們不再假定隱修士必然比已婚者更擅長默觀。我們理解,任何生活方式的靈修價值,取決於它提供多少「轉向他人」的機會,使我們能在他人中找到真我,擺脫自我不斷映照的牢籠。
福音記載的耶穌既非亦已婚也非隱修。他從何領悟「天主在他內,他在天主內」?又如何學會用如此簡潔而深邃的教導,將這「天國」經驗傳遞予一般人?是甚麼引領他最終達到完全捨己的境界,甚至獻出生命?
我們知道,他曾進入四十晝夜的四旬期,退省後已全然克制自我的私欲,且充滿聖神的能力,以完成使命。我們知道,他定期退到靜默獨處的時空。或許,這些已足夠讓我們明白 — 他因認識自己而成為我們的導師。日後,我們或許會發現:他也是我們通往天父的道路。
From Fr Laurence Freeman OSB: Sensing God: Learning to Meditate During Lent, SP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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